有必要从概念上分清义务教育和免费教育
朱达志
针对亚洲开发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在一个名为“从教育收费看教育改革研讨会”上所提中国目前“应该对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的建议(据《新京报》9月4日报道),9月6日的《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刊发了一篇题为《“教育产业化”始作俑者为何改弦易辙》的评论(作者莫林浩),提出如下观点:汤敏称应该对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其实,义务教育本来就应该是免费教育。如果把上述词语替换一下,这句话就变成了应该对免费教育实现完全免费。一句同义反复的话要由专家作为建议提出来,这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
这真是一则笑话吗?我倒不这样认为。我发现,目前其实仍有很多人并未真正明了“义务教育”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从逻辑上讲,义务教育并非“同义反复”的免费教育。义务教育的“义务”是一个法律概念,其意义类同于义务兵的“义务”。也就是说,现代国家出于经邦济世和本民族未来的考虑,要求其所有的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一定年限的国民基础教育;对于那些孩子及其监护人而言,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而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作为条件,国家承诺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实行不同程度的免费优待。就像对服义务兵役的青年提供免费的衣食住行等条件一样。在中国,1986年即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或七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即小学和初中共九年)的义务教育。
这里的“应当”,实际上就是规定了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对国家的义务。当然,考虑到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和中国一般国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状况,同时也是基于对权利义务必须对等这一基本法理的遵从,中国《义务教育法》作了“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这样的规定。这是完全应当,也是完全合理的。说“义务教育应该免费”,这没错;但是说“义务教育本来就是免费教育”,就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判断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汤敏主张中国目前“应该对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就决不是在讲笑话。而且汤的话也并非无的放失——《义务教育法》只是规定了国家对义务教育实现免收学费,并没有承诺免除书本费、杂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寄宿、交通等部分生活费用等等,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贫困家庭的儿童即便不交学费仍然上不起学。汤敏作为学者,考虑到这样的现实,同时参照其他国家的相关情况(一些人均GDP只及中国三分之一的国家,譬如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国等,都实行了免费的义务教育——《中国青年报》2005年3月2日),提出中国应该在农村地区率先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这应该是一个完全可以理解的严肃的学术建议,怎么竟看出其“黑色幽默”来了?
上文作者还说,汤敏因为被视为“教育产业化”的始作俑者而曾受到多方指责。姑且不论汤的以“扩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这一建议,是否就是严格意义上的“教育产业化”概念,我们首先应当厘清的是,即便是真搞教育产业化,那也只会是在非义务教育领域搞——至于那样做有可能会对义务教育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那毕竟是另外一回事,是不可混为一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指责汤敏作为“教育产业化的始作俑者”,却匪夷所思地提出“义务教育全免费”,实乃“改弦易辙”之举,这明显说不过去。
实际上,这次汤敏在博客网举办的研讨会上的发言,本身不是针对义务教育,而是在谈国家对教育投入的轻重缓急排序问题。他认为,国家的教育经费投向,首先应该满足对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全免费需要,然后才是城市的义务教育全免费,再后来才是对非义务教育譬如高等教育的投入。我倒觉得,汤的这一建议颇具理性和建设性,政府应该给予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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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大
2006-12-20 16: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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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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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绿轩
2005-09-08 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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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我一跳,我以为...................................................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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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dqb
2005-09-06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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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企确实没人性,但是它的没人性,决不是表现在你们看到的那件事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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